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8243
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滁州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各类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滁州市域内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公开选聘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五)具备现代企业管理能力,有从事投融资或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方面的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经历要求如下:
1. 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应聘的,须有从事投融资工作经历,且担任部门(子公司经营层)正职满1年或副职满2年;
2. 县(市、区)直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参加应聘的,须担任企业经营层正职满1年或副职满2年;
3. 其他人员参加应聘的,须担任滁州市域内相当于商业银行支行行长级别满1年或支行副行长级别满2年;
4.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所在单位作出开除处分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或者司法审查的人员;
3. 失信被执行人;
4. 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具体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合同签订等8个环节。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将下述报名资料以一个压缩包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zdb3018636@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确认的扫描件;
(4)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www.chsi.com.cn);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1. 按应聘人员投递的资料,选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员。
2.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固定电话(0550-3018636)形式告知。选聘期间,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联络畅通。
3. 本次选聘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面试
1.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下列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和面试: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签字确认的《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
(6)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7)个人无犯罪证明和征信报告各1份。
2. 面试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长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程执行。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后及试用期聘用人员放弃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成绩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八)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1. 工作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98号城投大厦。
2. 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选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 选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0550-3018636)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选聘单位,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选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本次公开选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0-3018910。
报名咨询电话:0550-3018636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